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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民的力量雖然大,但是也要小心不要誤觸法律邊緣喔!文中的女網友亦涉有誹謗嫌疑!總之,請大家注意啦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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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生甲於決定施用手術之際,對於病人某乙之心肺各部有無病狀,未予嚴密檢查,率為施行全身麻醉,致某乙體力不支,僅五十五分鐘氣絕身死,醫生之罪則為何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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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小姐透過房屋仲介公司用一百五十萬買了一間套房,另外花了一筆錢整理,才剛搬入不久,便從鄰居口中得知約在一年前,有某位女子在屋內上吊自殺,陳屍一個月後才被發現,死狀甚為恐怖。王小姐一聽驚嚇不已,隨機搬出,另租屋居住。王小姐可以主張何等權利?

一、    購買房屋前應注意事項:
(一)    慎選不動產仲介,並委請合法地政士辦理產權移轉登記。
(二)    應赴實地勘查,確認房屋是否有所瑕疵,更應向鄰居或係大樓管理員查詢,以瞭解真實情況,以及出售原因。並應正確知悉房屋用途以及土地使用分區。
(三)    評估買價是否公平合理,並參考附近之成交案例。更應考慮本身之財務狀況,可貸款多少以及利息的支付能力,避免衝動訂約。
(四)    詳閱不動產說明書以及買賣契約之內容,確實釐清產權,以及違約負擔、稅費負擔。
二、    糾紛處理:
(一)    申訴、調解:可以先向消保團體、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申訴。並可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機關,更可向法院聲請調解。
(二)    訴訟:直接提起訴訟,請法院釐清權利義務關係。
三、    本案回覆:
本案顯然是房屋仲介以及賣方隱瞞該房屋先前有過死人情事,該等情形本就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願,以及該房屋的交易價值,顯係重要資訊。
是房仲業者以及賣方惡意隱藏發生命案過,王小姐即可主張係詐欺而撤銷整件買賣契約的意思表示,並可請求仲介人員以及其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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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的爸爸B和C爭執,B看到C作勢出手而且手上還有鑰匙而且還挑釁他,後來是B先動手打C,C也有回手,C的老婆看到,沒有阻止兩人還一起打B,後來他們都有去驗傷 去警察局做筆錄準備提告,請問B勝算大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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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,吸食毒品之罪責
1.首先,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,僅有施用(即吸食)第一級以及第二級毒品者有刑罰之規定:「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六月 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。而吸食第三級以及第四級毒品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,係處以罰鍰,並 須接受毒品危害講習:「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 講習。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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